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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中国)
互联网+智能监控改造项目报装受理单
NO . ZK000001
客户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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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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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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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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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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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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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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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网点名称
(代理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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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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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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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报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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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智能防火漏电开关改造 □ 条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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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智能配电房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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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请仔细阅读本受理单及背面所附协议,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属实,确认并同意本受理单内容及背面协议,并予以签字确认。
用户申明: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属实并可联系,确认已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受理单及背面之协议,同意办理银行代扣业务:本人同意从本人(用户)所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划扣“智能监控”信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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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中国) 申请单位盖章:
报装业务部
受理人(安装人): 申请人或代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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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营业厅网址:www.banestar.com 客服热线:400-830-1203
欧宝(中国)
“互联网+智能产品”用户服务协议
甲方(欧宝(中国))与乙方(用户)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总则
1.1 甲方通过本身研发的专利智能监控产品为乙方家居、配电系统提供全方位的用电运行状态安全信息服务,乙方履行缴费义务。
1.2 乙方申请报装业务须持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下同)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并填写《报装业务受理单》。乙方为单位用户,申办业务时须持加盖公章的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代办人代办业务须持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乙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代办人为乙方代办业务,视该业务的申请人为乙方,所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1.3 为保证甲方服务信息及时顺畅,乙方所提供的移动通讯及wifi通讯需真实、长期有效,由此带来的服务信息接收短缺由乙方负责。
1.4 乙方报装的互联网+智能漏电断路器(服务费为15元/月)、互联网+智能配电监控系统(服务费为500元/月)的首次签约期为叁年,费用按年收取,期满后可按年续签,可享受九折优惠。否则甲方将不提供相关服务。
1.5报装受理两天内甲方服务人员免费上门为乙方改装,调试,经乙方确认并签名(盖章)后,乙方即现金支付首年度服务费(甲方委托服务人员收取);次年服务费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1.6甲方服务人员免费上门为乙方改装时,所更换的原设备(物件)所有权归乙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服务人员无权擅自处理或挪用。
1.7 本系统安装调试完,经乙方签收后视为交付乙方使用并视为合格,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应致电甲方服务热线,乙方不得擅自拆装,由此造成信息传递及其他故障由乙方负责。
1.8 合同期内甲方自行维护大数据系统传送,但不负责乙方wifi及宽带系统的运行故障。
1.9本产品保质期为一年,非人为损坏,甲方免费更换,保质期外除网络数据系统外应按零部件价格向乙方收款。
2.0 甲方有义务时时向乙方提供用电的相关信息,内容包括:
a.运行中漏电数据警示;b.运行中电弧数据警示;c.用电漏电保护;d.用电电弧保护;
e.用电安全提示;f.重大电气火灾适时案例。
第二条 附则
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乙方提供电气监测相关信息服务并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
2.1.1 乙方或乙方代办人提供虚假证件、资料,无法使甲方正常作业造成损失的。
2.1.2 乙方在签定协议后一个月内无法代扣缴费的。
2.1.3 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不予相互追究责任。
2.1.4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服务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应。
2.1.5 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或可向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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